河南渑池:欠债人把债主巨额财产当街抢走,10年等不来公平正义
隶属河南省三门峡市的渑池县,因地下沉睡着数千万吨品位优质的铝土矿石,成为各种利益博弈的交织之地。10多年前,福建省福清市的商人林宗光从东部沿海来到这个中部小县城,带着机械设备,给他人从事铝矿挖运工作,让他想不到的是,在这里他不但没有挣下分文,价值175万的挖掘机和炮锤反而被本地黑恶势力公然抢走,为此,他多次到本地有权机关报案,但10年来,数次报案的他连一份“受案回执”都没有得到。 林宗光称,当地公安之所以连“受案回执”都不给他的理由是,他价值175万的财产被抢走,是因为他和对方有经济纠纷。并且,他向中央第五巡视组递交反映材料后,赵永刚又凭空捏造了一个他与林宗光之间民间借贷的经济纠纷,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为欺骗中央第五巡视组。对此,林宗光表示,他和抢走他价值175万的财产的渑池人赵永刚是有经济纠纷,但不是他欠赵永刚的钱,而是赵永刚欠他的钱。而且,赵永刚提起的这个虚假诉讼希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同时追究赵永刚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债主的财产反而被欠债人抢走,天理颠倒,违法不受约束,法律成涉黑人员玩弄的工具,权力监管缺失,从福建来到河南,10年维权10年无果,林宗光能等来公平正义吗? 价值一百多万的财产被当街抢走 林宗光说,他于2012年3月27日花费158万元,购买一台徐工挖掘机,2014年10月12日下午,他用拖板车拖着这台挖掘机,从渑池县坡头铝矿前往山东淄博市工地干活,在16点多,行驶的拖板车经过渑池县会盟大道丽都春天地段时,被渑池县人赵永刚、周国祥等人,带着十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公然在城区的道路上将拖板车周围堵拦劫后,赵永刚带着他的挖掘机司机,把拖板车上的挖掘机强行卸下。 “当时我就拨打了渑池县110,出警的是城东派出所王某伍和一个姚姓的两名警察,他们带有执法记录仪,简单问了几句,也没有做任何询问笔录就走了,两名警察走后,赵永刚更加猖狂,指使他手下人用肢体围攻我,从福建来到河南的我举目无亲,人身和心理感到极大的恐惧和威胁,无奈,为了保命,我只好放弃被抢的挖掘机先脱身了。该事件的前前后后有在场的多名目击者。”林宗光说 “挖掘机被赵永刚光天化日下被抢走后,我去了公安局反映情况,之后局领导叫我再去找城东派出所,但不管我怎么求都不行,当时城东派出所对公然抢走我挖掘机的赵永刚和周国祥连讯问笔录都没做,对此,我也向公安局提出了疑问,但过了两天,王某伍通知我到派出所,拿着写好的稿纸叫我按他给的稿子抄写(主要内容是经济纠纷本人林宗光同意不立案),针对这样的内容我不同意抄写,但被告知,不抄写就不能走,当时不懂法又心生恐惧的我只好按照要求抄写后,才离开了派出所。”林宗光回忆说。 价值100多万的挖掘机在渑池县的大街上,被赵永刚带领十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公然抢走,公安部门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林宗光去了法院,但法官告诉他说不能立案,因为即便是他和赵永刚有债务纠纷,也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任何债权人私自抢夺财产都是触犯刑律。因此,赵永刚纠集十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在大街上公然将价值100多万的挖掘机强行拦抢!不属民事纠纷而是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是欠债人抢了债主的财产 那么,赵永刚和林宗光究竟有没有经济纠纷?究竟是谁欠谁的钱? 林宗光说,他和赵永刚的确有经济纠纷,但不是他欠赵永刚的钱,而是赵永刚当时还欠他40多万元。 (2014)渑民初字第1478号裁判文书显示: 赵永刚称,从2013年11月25日开始,林宗光开矿所需的柴油全由原告供应,经算账林宗光欠赵永刚油款共计 138790元,经赵永刚多次讨要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林宗光归还欠赵永刚的油款138790元及利息。 林宗光辩称:他拖欠赵永刚的是工程回扣款而不是油款,原、被告于2013年12月25日签了合同,截止2014年1月24日赵永刚还欠林宗光工程款近60万元没有支付,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同一种类的债可以抵销。该款可以从赵永刚所欠林宗光的工程款中扣除,所以林宗光不欠赵永刚的工程款。 渑池县人民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林宗光欠赵永刚138790 元,有欠条为证。2015年4月7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林宗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永刚138790 元。 在赵永刚起诉林宗光讨要所谓的油款之后,林宗光也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赵永刚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493600元。 林宗光诉称:2013年10月25日,他和赵永刚签订露天铝矿土石方挖运合同,约定由他为赵永刚的铝矿挖运土方,根据挖运量按综合单价每月结算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他自10月26日起开始组织施工,截止2014年5月,经三次结算后,确定应得工程款共计309.36万元,但赵永刚仅付工程款240万元,其余部分拖欠未付。在施工期间,他欠方赵永刚回扣费138790元、欠预借购油款20万元,经抵账,赵永刚尚欠林宗光工程款354810元,经多次催要,一直拖欠未付。诉讼中,林宗光以被告赵永刚已对138790元欠款另行起诉为由,要求增加诉讼请求138790元,要求赵永刚支付工程款总计为493600 元。 渑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林宗光的请求予以支持,于2015年7月6日作出“(2014)渑民初字第15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赵永刚支付林宗光工程款总计为493600 元。 该案一审后,赵永刚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赵永刚支付林宗光工程款358600元。 因此,从以上法律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出,欠债人为赵永刚。但是,欠债人却将债权人价值175万元的财产当街纠集十多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抢走。 10年数次举报始终无人管 从以上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出,林宗光之所以与赵永刚发生纠纷,是双方签订合同,林宗光承包了赵永刚拥有的原三门峡市陕县(现陕州区)王家后乡柴洼煤矿铝矿土,林宗光投入机械设备,每挖一立方米,赵永刚给其16.5元结算工钱。2014年5月,双方结算结束后,林宗光不再与赵永刚合作,林宗光称,2014年11月,赵永刚和周国祥带人将他堵在所住的渑池县美宜家酒店,从早上8点将他堵在酒店4个小时,强逼他写一张5万元的借条并拿走2万元现金。赵永刚的理由是,因为林宗光不与他合作了。 林宗光说,赵永刚所拥有的原三门峡市陕县(现陕州区)王家后乡柴洼煤矿,并没有合法手续,但他给当地政府缴纳了一定费用后,被允许采挖国家资源,所采挖的铝矿石,由赵永刚对外倒卖,并获取巨额利益。 三门峡位于河南省西部,其铝土矿资源丰富,分布广泛。这些铝土矿以其高品质、储量大而著称,是国内重要的铝土矿产地之一。该地区的铝土矿不仅储量大,而且品质上乘,非常适合工业开采和利用。而矿产资源富集地区容易成为腐败重灾区,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和市场边界不清、职责不明,导致出现官商勾结、以权谋利、利益输送等问题,恶化市场环境。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涉煤领域腐败“倒查20年”,掀起反腐风暴。此后,内蒙古多名煤“老虎”落马,反腐力度引发全国关注。 典型依赖矿产资源的三门峡市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系列腐败案后,曾包括赵海燕、杨树平、连子恒三位市委书记接连落马。 林宗光说,10年来,他无数次往返渑池县,举报赵永刚和周国祥公然将他175万元的财产当街抢走,以及违法采矿、寻衅滋事等等涉黑涉恶行为,请求对其立案侦查,但始终被以“经济纠纷”为由,连一份“受案回执”都没有得到,更不用说对其立案侦查。 赵永刚和周国祥并多次威胁我说:“在三门峡地区他随时都有办法把你林宗光送进看守所。”林宗光表示,财产被当街抢走,10年无人管的背后,他相信赵永刚有这样的政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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