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生产者科学选药用药,宣传培训率要达到100%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于6-8月,围绕监管检测、认证登记、标准化生产、承诺达标合格证、质量安全追溯、宣传培训、“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安全县创建等重点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区、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全面检查了5个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随机抽取了会师镇、乌兰镇、一条山镇、四龙镇、水泉镇等16个乡镇督查了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承诺告知、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情况;随机检查了20家种养殖主体,生产档案、农资库房、制度建设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落实情况;17家农资经营门店,经营资质、进销货台账、农资经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情况。 督查发现,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充分。部分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监管检测工作基础保障薄弱。县乡普遍存在缺经费、缺人员、缺设备的问题。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不全面、不彻底,部分县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只制定了方案,没有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具体要求落实。四是监测工作进度缓慢。根据白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分配的监测任务,截至目前,时间已过三分之二,所有县区任务完成率均未过半,检测工作严重滞后。五是追溯平台不完善,合格证开具比例低。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纳入平台管理的企业信息录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合格证开具比例均偏低,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六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生产主体,未落实投入品购买、使用等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存在生产记录不完善,甚至没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情况;部分种子、农药和兽药经营门店出售过期种子、农药,兽用处方药没有凭处方经营。督查发现5起案件线索移交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调查处理。 根据督查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督查通报,要求各县区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委政府切实抓好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规划制定、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等工作。二要强化基础保障,提高工作实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监管监测工作。各县区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基地和重点时节,认真落实每季度督查一次、乡镇每月巡查检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督查巡查全覆盖;根据例行监测任务和时限要求,抓紧工作进度,加大检测力度,务必按照省市食品安全考核要求圆满完成检测任务。四要强化追溯体系建设,落实合格证制度。将追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作为追溯工作的重点任务逐级落实,及时上传督查检查、检测记录,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及时上传生产记录。指导纳入合格证试行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做到应开尽开、真实开具、有效使用。五要加强宣传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农兽药残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禁限用药物名录宣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禁限用农药相关宣传材料,指导生产者科学选药用药,宣传培训率要达到100%,生产经营者禁限用农药知晓率要达到100%。六要抓好整改落实,及时上报整改情况。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并督促各乡镇监管机构和经营主体,按要求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案件线索查办处理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局将适时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纳入年终食品安全考核,予以扣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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