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主要检测“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部署行动,持续整治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确保2022年国庆和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要求,近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质检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监督抽查,以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高风险产品和畜禽水产品为主。对象上以养殖场、暂养池、屠宰场等为主,在小散户、收购、贮(储)藏、产地运输车以及已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等环节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此次全市共抽取50个样品,按地域划分:会宁县9个、平川区11个、靖远县9个、白银区9个、景泰县12个;按产品划分:猪肉10个,羊肉10个,牛肉5个,鸡肉10个,鱼15个。畜产品主要检测“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禽产品主要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苯尼考等常规药物和产蛋期禁用药物;水产品主要检测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禁用药物。 在监督抽样中,抽样人员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有关工作规定,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市县农质检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规程现场指导开展抽样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对抽样地点和产地环境、产品标识、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影像,确保所抽取的样品客观、真实、科学。同时向受检的单位和个人,宣传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处罚措施,教育从业人员科学、规范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实施监督抽查与执法处置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及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跟进立案调查,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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