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邑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力保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
用微信、短信等提示市场主体及时年报并公示;通过邮寄、邮箱等形式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对因疫情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纳入清理吊销企业名单……今年以来,河北省高邑县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特别是“保市场主体”任务,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全力保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 据了解,针对市场主体年报问题,该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等渠道,提示市场主体及时年报并公示;制作年报操作流程图,告知年报的方法和步骤,帮助指导市场主体按期完成年报并公示,避免因超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实现有序经营。 在特殊时期,高邑县各类市场主体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时,可通过邮寄、邮箱、发传真等形式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对涉及医疗、药品、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原则上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核方式,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即时做出审核通过的决定,不再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可在疫情结束后再组织现场核查。这些措施有效解除了市场主体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受到的限制。 为了保市场主体,该县对未经营企业采取了谨慎清理吊销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纳入清理吊销企业名单;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不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企业,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提示等方式,指导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址变更登记,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外,该局还全面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包容审慎执法,创造宽松发展环境,保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推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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