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共计73人次24.2万元
近年来,武宁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力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着力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高质量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全县1821户2632名城镇困难群众全部实现解困脱困。今年4月,武宁县在全省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高质量考评中被评为优秀。主要做法有: 一是聚焦政策落地,在兜底保障上做“加法”。强化精准识别。坚持科学规范、细致准确原则,采取现场核查方式,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确保救助保障对象底子清、户情明,实现应救尽救。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2018年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增长42.2%,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398人、“三无”人员44人。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形暂停低保退出工作;对已脱贫的低保户,将低保渐退期延至年底。扩大救助范围。低保救助方面,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条件的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临时救助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且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共计73人次24.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方面,覆盖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扩大至18周岁。 二是突出便民利民,在程序流程上做“减法”。一方面优化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批权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审批时限分别从原有的30天和28天统一压缩至14个工作日。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环节关口前移,在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另一方面加强主动帮扶。明确县级领导挂点联系、部门单位驻点参与、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方式,对1821户城镇困难群众定期走访,逐户逐人落实方案和政策,结对帮扶干部每季度上门入户不少于1次,打通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统筹解困资源,在救助效能上做“乘法”。加强就业援助。通过线上线下招聘结合、送工送岗同步的形式,累计为城镇困难群众提供职业指导268人次,提供职业介绍176人次。充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2018年以来,共为23名城镇困难劳动力提供创贷扶持256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城镇困难劳动力98名,拨付岗位补贴52.22万元,着力促进就业困难劳动力实现再就业。加强社保扶持。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所有城镇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累计为159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77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加强群团帮扶。持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发放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帮扶资金16.2万元。向630名城镇困难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切实办好困难残疾人民生工程,为153户城镇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58万元,无障碍改造惠及城镇残疾人家庭11户。 四是完善退出机制,在后顾之忧上做“除法”。严格动态调整。不断健全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渐退、动态管理机制,对因病、突发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入不敷出的家庭,及时纳入脱困解困范围,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实施脱困解困后收入稳定、生活好转的救助对象,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退出脱困解困范围。加固防贫保障。大力推进防贫保险政策宣传、续约落实工作,2020年以来,持续为2906人购买防贫保险,合计完成理赔37例4.75万元,有效发挥了防贫保险的前置预警效益,巩固提升了解困脱困成果。加强成效考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检验城镇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查漏补缺,对少数影响脱困质量的问题短板,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解困脱困基础更牢、成色更足。 武宁县将持续打造脱贫解困的“巩固版”“加强版”“升级版”,努力提升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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