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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城中村改造”协议内容粗糙、有瑕疵为由不予支持

2023-02-24 12:10:14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河北承德市高新科技开发区冯营子镇雹神庙村报道

  报料导读:承德市雹神庙村为了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雹神庙村村民委员会在2009年7月28日与该村村民刘江、徐广林签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共五条,双方确定村民补偿标准、回迁时间(2010年11月前后)及地点。然而协议签定后,村民并未在约定的时间得到安置地点为赵钧老宅以南的安置楼房。开发商于2018年在赵钧老宅反方向西北60多米处开外山体建了一栋26层高楼,该楼房背临近山体,9层以下无法达到正常通风,由于刮风吹动山顶尘土飞扬, 10层以上住户常年无法开窗通风。约定享受的“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缴纳养老保险和拆迁补偿均未给村民足额兑现。在村委会未能按协议履行的情况下,双方诉至法院,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村民的诉求法院却以协议书内容粗糙、有瑕疵为由不予支持。

  承德市高新科技开发区冯营子镇雹神庙村张恒源报道

  但是,法院根据村委会与承德房产的申请选择了“协议书”内容其中一条的一句“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将自家院内房屋及附属设施到达到可拆迁准备后交给甲方进行拆除”。接下来刘江、徐广林等村民的房屋遭到了强拆(相关部门在徐广林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给他一辈子攒的家产930件物品明细估价为玖仟贰佰余元:其中海尔冰箱一个80元;长虹24寸电视机一台30元)。因此,刘江、徐广林先后向村、镇、区三级行政单位提请《落实方案申请书》,均被拒绝回复;2021年4月26日刘江、徐广林收到承德市人民政府:承政复不受字【202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刘江、徐广林等村民通过行政诉讼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承政复不受字【202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被驳回。刘江、徐广林等村民不服,再次上诉至河北省高院。(2021)冀行终1310号判决书内容显示:撤销承政复不受字【2021】6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及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责令承德市人民政府在60天内重新对上诉人的复议申请依法作出处理,但是二人等来的结果依然是不支持。从此刘江、徐广林等村民开始走上了诉讼、信访、投诉的维权之路。

  “城中村改造”把村民改上了十多年的维权路

  雹神庙村“城中村”改造涉及该村470户1506人,该村剩余 600亩左右农用地和 200余亩宅基地等全部被征收开发,改造方式为“拆一批、建一批、搬一批”。2010年4月6日承德市连续三个批准文号的方式,对承德市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德房产)下发建设用地的文件批复。批准承德房产位于雹神庙村西山三个地块共 590亩土地,批准为建设用地供该承德房产用于开发房地产使用。同日,原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也用三个批次以挂牌出让方式,将该地块 590亩土地出让给该承德房产。三个批次土地出让金共计 6.1228 亿元。紧接着,承德市高新区管委会以文件的方式,将 4.70587667 亿元返还给了雹神庙村,让承德房产免缴了 4.70587667 亿元土地出让金。其余 1.41692333亿元中,用于村民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属物补助费共 7079.76万元。按此计算,590亩的工地出让,承德市政府仅仅获得的税费及纯收入为 7089.4733 万元。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征收了承德雹神庙土地批复645亩只付给土地补偿款430亩,还有215.4亩被高新区收储,至今未给补偿,村庄宅基地215.75亩用假摘牌的方法加在0546号批复中的c地块,未向村民支付土地补偿款,两块地共860余亩只给村民430亩补偿,其余430亩土地补偿款不知去向。村委会与村民签约的拆迁安置协议,让村民享受城中村改造各项优惠政策,双桥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为每个村民建造20m2商业房至今没有落实给村民办理产权。 给村民缴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没有执行高新区文件,从土地出让金中给予支付,而是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缴纳的。此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因放弃缴纳养老保险而领取现金补偿的金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金额差价较大。

  雹神庙村 1506 人安置补助费和附属物补助费每人实际获得的是29780元,共计 4484.868万元,然而应该补助给村民的2594万余元至今下落不明。6.1228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并没有实际交付地财政,只是在账户上“空转"。此行为是否符合土地出入政策?对此,该村村民刘江、徐广林多次举报和反映,当地政府也查清了反映问题是事实,但相关部门至今没有给村民公开,公正的说法。

  采访得知村民得不到安置幕后的真相

  雹神庙“城中村”村庄改造项目自2008年8月-2009年1月先后征用雹神庙村土地860亩却未能足额付给村民土地征用费,造成村民数百人逐级赴省,甚至多次进京上访”。2010年承德房产才付给村民430亩土地的补偿费,但仍有6.1228亿土地出让金在财政挂账空转。2009年7月刘江、徐广林与雹神庙村委会协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五项(其中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规定的为村民长久生计给每人20平米商业房至今未落实产权;约定全额为村民缴纳社保,放弃社保可领取现金,但村委会至今对放弃社保的村民仍有每人17000余元未予支付;协议规定2010年11月前后让他们回迁入住安置房,至今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时间与地点给予安置,约定回迁房地点在赵钧老宅宅基地以南,现承德房产单方在反方向60米开挖山体建26层高楼,底层有山体遮挡不能正常通风,高层因刮风山顶尘土飞扬常年无法开窗。刘江、徐广林认为,承德房产与村委会为了利益最大化将安置房位置私自调换至劣境中,以至他们这些七旬老人无法正常生活。刘江、徐广林说,他们与雹神庙村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约定内容,如有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可是协议约定后做为甲方的雹神庙村并没有实际履行落实协议内容中的任何一项条文。

  承德市雹神庙村这一用公权与承德房产联手在2008年城中村改造之机,为了开发赢利更大化,牺牲村民利益为代价的事件,为利益制造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社会矛盾,应该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

  艰难的申诉拷问司法公正

  2018年刘江、徐广林等村民在向镇、区、市递交的申请落实监督与雹神庙签订的“城中村改造”协议内容被驳回后开始通过司法诉讼,请求判令雹神庙村履行协议约定的土地补偿、优惠政策、拆迁安置;或者依法撤销其与雹神庙村委会签约的协议,但判决为该协议内容是合法有效的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2019年10月11月徐广林、刘江的房屋分别被强制拆除。拆除时徐广林家中无人,家中所有财产被全部拉走,房屋被夷为平地。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刘江、徐广林仍然没有得到协议内容约定的补偿与安置,甚至被限制高消费并限制离开承德区域。

  刘江、徐广林认为:目前行政、司法机关对于他们与雹神庙村签订的“城中村改造”协议约定内容,对该内容相关部门属于选择性执法,只要村民求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而不追究雹神庙村应尽的协议约定义务。镇、区、市在村民投诉信访时声称,雹神庙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上级无监督管理权,对这一回答他们无法理解,感觉自己身处法治保护外之地,现已是身陷入囹圄。他们难以接受这一村庄官商勾结的势力、承德地方法制生态问题已经让百姓的生存环境失去了安全感,政府相关部门把工作中心用在为有钱人服务,行政、司法显失公平的现状,百姓的合法权益与资产得不到依法保护。

  编辑:卢学莲 王生志

  来源: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rmh33908117/rmh339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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