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对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下降10%
2月3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网站发现,南通市政府在2月1日制定出台了2023年一号文件《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保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要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南通将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通过提高公积金信贷额度、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给予新购房资金奖补等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鼓励开发商建设高品质住房。 在“保交楼”方面,要深入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用足用好专项借款。 文件称,要组织商业银行成立银团,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于南通市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降低10%。引导银行机构对基本面好、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压贷、抽贷、断贷,不提高存量贷款周转条件,最大程度压缩续贷时间。 此外,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替代。 在其他方面,文件内容提到,将安排7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文旅项目、重点文旅园区(基地)和重点文旅企业发展。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减半征收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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